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丘商务中心区3号安置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
3、招标编号:……
4、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内容:1#楼、2#楼、地库包含的主体、水电、消防、电、梯、供热、暖通,热交换站、签证、自来水、护坡降水工程结算审核;第二标段内容:3#、4#、5#、6#楼包含的主体、水电、消防、电梯、供热、暖通,7#、8#包含的主体、水电、消防,开闭所、签证、供配电、室外工程结算审核。
5、服务地点:商丘市示范区境内;
6、采购预算:1010773.26元
7、采购控制价:第一标段:501453.22元;第二标段:509320.04元;
8、服务周期:自采购人交付审计资料起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竣工结算审核及其他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政策执行,并按照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开展业务,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符合格式要求的审核成果报告及档案,并通过备案及审批。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月及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特定资格要求: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2.3、信用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2.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不可参与本次磋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3月7日8时00分至2026年3月17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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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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