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公司锦江石化公司脱双环戊二烯装置夹带剂(二苯醚)招标项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锦江公司三剂框架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年锦江公司三剂框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公司锦江石化公司脱双环戊二烯装置夹带剂(二苯醚)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
|
标包号 |
具体内容 |
数量(吨) |
估算金额(元) |
招标控制价(元) |
|
夹带剂(二苯醚) |
夹带剂(二苯醚) |
33 |
19800 |
653400 |
|
合计 |
33 |
653400 |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自2026年3月至2026年12月,按工厂需求时间分批次到货 ,交货期应满足工厂使用需求,以实际到货为准;(交货期的确定,要为招标采购工作预留合理的时间,包括招标公告发布至中标通知书发布的全部时间后,为中标人预留合理的加工、运输时间。)
2.5交货地点: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或买方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采取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65.34万元。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及时供货,供货时间10天以内,货到现场验收,入库结束后由卖方开具全额含税正式发票,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装填投用正常后付合同价款的30%,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10%质保金(其中70%以上的合同价款以电子银行承兑的形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1.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无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6年03月05日19时00分至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