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后处理B车间、SEG沉淀煅烧车间废气净化吸收系统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后处理B车间、SEG沉淀煅烧车间废气净化吸收系统2.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2.3招标规模: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后处理B车间、SEG沉淀煅烧车间废气净化吸收系统共计6套喷淋吸收塔,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2.4项目计划投资:378.126万元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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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K15000020260303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后处理B车间、SEG沉淀煅烧车间废气净化吸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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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冶金机械-有色金属原料备制及冶炼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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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378.126 |
工期(日历天) |
8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含喷淋吸收塔供货类似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清晰可见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4)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6)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8)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包钢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如存在上述事项,接受招标人不确定其为中标人的结果(提供承诺书)。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7 00:00 至 2026-03-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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