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及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以关于部分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列入2026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计划的通知(第一批)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监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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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编号 |
建设规模 |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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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标段 |
CCS20260214FJSZ07001001 |
112条道路(段):道路维修养护工程、街路牌维护、道路巡查等,道路长度约为267公里,面积约982万平方米。 |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61.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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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标段 |
CCS20260214FJSZ07001002 |
35条道路(段):“道路维修养护工程、街路牌维护,道路长度约197公里,面积约722万平方米;道路巡查、铁道口值守等。 |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61.1000 |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城区;
2.4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注:本项目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3.3.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规定,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2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及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规定。
3.3.3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信誉要求:
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入吉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有重复人员,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有重复人员的,则按标段顺序,保留顺序最前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在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后续标段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6日8时30分至2026年03月13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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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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