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阳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阳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100%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阳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无溶剂复合机(二合一)、十色(电子轴)塑料凹版印刷机、干式复合机、VOCs 治理+沸石转轮设备(含设计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详细技术需求。
2.3建设地点:阳江市阳西县。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划分为4个标段
2.4.2招标范围:
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阳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标段1(无溶剂复合机(二合一)):采购无溶剂复合机(二合一)1套,主要用于在PET、BOPP、CPP和PE等薄膜材料上进行复合作业工作。
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阳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标段2(十色(电子轴)塑料凹版印刷机):采购电子轴塑料凹版印刷机1套,主要用于在PET、BOPP、尼龙和PE等薄膜材料上进行印刷作业工作。
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阳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标段3(干式复合机):采购干式复合机1套,主要用于在PET、BOPP、CPP和铝箔等薄膜材料上进行复合作业工作。
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阳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标段4(VOCs废气治理工程项目):有组织废气处理:2 台10色印刷机、1 台干式复合机等设备;无组织废气处理:印刷机墨盘墨槽、干式复合机、调墨间等逸散废气;核心需求:VOCs 达标排放 + 余热回收(热水形式回供印刷机、干式复合机、熟化室)。
注:本项目各标段招标包括设备的生产前准备、设计(如需)、生产、防腐、产品检验、运输(含转运)、包装、装卸(含卸车费用)、安装及调试、验收(含出厂前及到货后的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常规维修工具、备品备件、相关税费、保险费、货物伴随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总承包安装协调工作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需对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上述各标段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合同签订生效后按要求完成安装调试达到生产条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地点:阳江市阳西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无溶剂复合机(二合一))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人民币680000.00元;
标段2(十色(电子轴)塑料凹版印刷机)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人民币3730000.00元;
标段3(干式复合机)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人民币2390000.00元;
标段4(VOCs废气治理工程项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人民币4422325.18元;
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在合同期内合同含税总价保持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须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
注:①如投标人为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需要出具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拟投标货物的代理商,则须同时提供由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声明以及承诺对拟投标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等负连带责任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清晰反映委托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和型号,有效期应延续到本次招标货物的质保期满为止)。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③上述内容按对应标段提供证明材料[标段1:须提供含无溶剂复合机(二合一)的证明材料;标段2:须提供含十色(电子轴)塑料凹版印刷机的证明材料;标段3:须提供含干式复合机的证明材料;标段4:须提供含VOCs 治理(RTO+沸石转轮设备供货或类似废气处理项目)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或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自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拟投标品牌货物的供应合同业绩(按对应标段提供)[标段1:须提供含无溶剂复合机(二合一)的供应合同;标段2:须提供含十色(电子轴)塑料凹版印刷机的供应合同;标段3:须提供含干式复合机的供应合同;标段4:须提供含VOCs 治理(RTO+沸石转轮设备供货或类似废气处理项目)的项目合同]。
2)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拟投标货物的供货内容、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3.5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3.7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项目的标段一至四任意标段的投标(须满足该项目标段的资格要求),允许兼投允许兼中。投标人须按标段分别办理投标登记且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3.8标段4(VOCs废气治理工程项目)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条3.1-3.7适用于标段1-3,3.1-3.8适用于标段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13日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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