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新县人民法院按信息化工作要求采购科技法庭两套,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供货期: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3、质保期:一年;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5.2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
2.1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投标人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自我评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资格条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具有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响应文件负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供应商不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参与磋商,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