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MZ
项目名称:石林县矿产资源综合治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500
最高限价(万元):500
采购需求:一标段(站点运营管理服务):完成石林县矿产资源综合治理系统19个过磅站运营管理任务,对运载矿产资源的车辆进行检查、过磅计量、机动巡查等工作、站点临时用地租用费,水电费,以及一年内不超过2万元的站点设备维修等费用包括在内,同时督促途径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货物运输相关工作。;二标段(系统运营维护):(一)石林县矿产资源综合治理系统运营维护:1.系统运行后台数据整理提取、备份;2.按照采购方要求对运营维护系统进行升级;3.运营维护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4.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数据采集整理上报工作。5.修正补录数据。(二)1.监控中心值守:负责对监控中心进行全天24小时值守。2.负责企业日常业务需求响应。(三)搭建管理层移动端办公应用支持。(四)承担系统运营设备的维修和相关费用(不含地磅秤及仪表)。;三标段(网络服务):1.完成37个点位的互联网数据传输链路建设及科工信局机关互联网专线接入,并租赁200M数据专线链路(电路)及100M互联网专线;2.完成所需的网络传输设备、前端(机房)设备及用户端(接入用户机房)设备及所有网络专线互联网接入服务,需保证采购人做到插线即用;3.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内,未能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项目工作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标段2: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内,未能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项目工作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标段3: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内,未能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项目工作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1)石林县矿产资源综合治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一标段:站点运营管理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石林县矿产资源综合治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二标段:系统运营维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石林县矿产资源综合治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三标段:网络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符合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标段(包)3】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分公司、支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公司具备经营许可证的除外),一个公司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若出现同一公司主体的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3)符合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3-06 06:00至2026-03-1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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