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青神县汉阳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10-511425-04-01-735914】FGQB-055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0-511425-04-01-735914】FGQB-0550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神县。
2.2 基本情况及建设规模:包括汉阳镇、瑞峰镇、罗波乡农用地整治工程及建设用地整治工程、两岔口生态 修复项目、汉阳镇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建设项目、青神县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以及 4500 亩桉改林工程等。
2.3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5946.30万元。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勘察、初设招标,最高限价为: 7259720元,其中勘察 3367000元,设计3892720元(含方案设计费、概算编制费)。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勘察、初设(含方案)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勘察: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钻探等。),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勘察成果并通过审查备案,满足并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勘察 30 日历天,设计 6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达到合格标准,概算的编制需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
2.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含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709:00至2026-03-11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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