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JWCG-******** 项目名称###县洞河镇洞河村1组沿江步道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洞河镇洞河村1组沿江步道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路工程施工 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洞河镇洞河村1组沿江步道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洞河镇洞河村1组沿江步道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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