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ZEC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
1、为确保公司生产用车与机械设备正常使用,拟对公司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进行采购。
山西黎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用车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生产用车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与耗材供应等服务。具体车辆维修保养清单见采购人需求。
2.本次采购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服务内容为小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预算金额186000元;第二标段,服务内容为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预算金额506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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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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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小型车辆维修保养 |
车辆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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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特种车辆维修保养 |
车辆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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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5.服务地点:山西黎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及以上)或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的业绩。
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4.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8.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9.供应商可以参加任意标段的采购。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6年3月6日18:00至2026年3月11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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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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