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伙食团餐饮加工服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伙食团餐饮加工服务外包项目,主要为采购人提供食堂伙食团管理服务,全年365天按照各食堂伙食团实际情况,提供早、中、晚餐饮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伙食团餐饮加工服务外包(天津工务段段部片);
(002)中国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伙食团餐饮加工服务外包(天津周边片);
(003)中国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伙食团餐饮加工服务外包(沧德地区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伙食团餐饮加工服务外包(天津工务段段部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同时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并与其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中国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伙食团餐饮加工服务外包(天津周边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同时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并与其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3中国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伙食团餐饮加工服务外包(沧德地区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同时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并与其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2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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