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理解本次任务的基础上,咨询服务中介机构通过查询相关用地、用海及空间规划,利用自有信息及现场踏勘(如需)等方式开展两个省内核电项目参股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参股省内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原则上按约定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运用恰当的、专业的方法,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做好《参股省内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审及收口工作。
(2)通过开展参股投资某海岛核电工程项目、苍南核电三期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结合法规要求和初步的工程方案,对上述项目建设必要性、电力系统、厂址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核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环境与安全及职业病评价、工程建设管理、资源利用和节能分析、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及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并得出明确的结论。
(3)出席公司就项目投资召开的会议,对参股投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事宜提出意见建议,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等。
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出具保密承诺声明,在未经浙能电力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本项目透露至第三方。
二. 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电力),且在有效期内。
7.报价人自2017年01月0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涉及核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国内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业绩均须满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 询价文件获取
1、……
2、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3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11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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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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