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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河西片区跃进路(吉安南大道-禾河大道)、君华大道(吉福路-禾河路)及周边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吉安市河西片区跃进路(吉安南大道-禾河大道)、君华大道(吉福路-禾河路)及周边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已由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6】14号文核准招标,招标公告已由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吉安市庐陵新区

2.2投资规模:

①改造市政道路20条,DN300-DN1600雨水管7.5公里,DN300-DN1200污水管9公里;改造小区(公建)25个,DN200-DN800雨水管18.4公里,DN200-DN400污水管13.6公里。②管网(管径)1400毫米,改造市政道路15条,雨水管7.8公里,污水管8.8公里;改造小区(公建)21个,雨水管23.2公里,污水管18.5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控制价:21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范围:

包括跃进路、君华大道2个施工标段。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但不局限于该范围涵盖的整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变更和增加)的全部工程量及相关配套工程在项目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监理工作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企业资质:

监理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监理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3拟派人员要求: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⑤拟派人员共计9名:项目总监1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共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各拟派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2名(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监理员4名:共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各拟派监理员2名(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理岗位(或培训)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⑥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备案截图。参与本项目投标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⑦提供本工程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材料】。

⑧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材料或电子保函凭证材料或《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3.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者,其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或股东)等】。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6投标人应诚信投标,不得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2款规定的投标情形,并负有主动披露其可能存在此条规定情形的义务,不主动披露构成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投标无效外(已中标的,中标无效),一律按弄虚作假论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的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江西省房建及市政监理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于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3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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