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对2025年中国联通安徽IMS建设扩容工程进行采购。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1)新建固网IMS虚拟化ENUM/DNS网元、CG网元、网管系统,采用软硬件一体化建设方式,在合肥马鞍山路枢纽和滨湖大厦枢纽各建设虚拟化资源池1个。新建一对一体化综合I-SBC设备承载隐私号业务。
(2)采购一体化综合I-SBC设备license语音2.2万并发用户、视频0.15万并发用户,用于承载隐私号业务。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预算:840.12万元(不含税)。
1.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业务上线等服务。
1.2.4交货及服务地点:
(1)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68号合肥联通大楼;
(2)安徽省合肥市广西路和紫云路交口滨湖联通大楼。
1.2.5保修期:自签署项目《终验合格报告》之日起24个月。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不得超过8401200.00元,各项报价的不含税单价不得超过对应的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IMS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或扩容类)的业绩证明材料,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8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生效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应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及采购内容、金额、合同双方名称、日期、甲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及转包。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7)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处于公示有效期内的;
(8)“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在最近三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8禁入措施: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一级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6日17时30分至2026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对2025年中国联通安徽IMS建设扩容工程进行采购。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1)新建固网IMS虚拟化ENUM/DNS网元、CG网元、网管系统,采用软硬件一体化建设方式,在合肥马鞍山路枢纽和滨湖大厦枢纽各建设虚拟化资源池1个。新建一对一体化综合I-SBC设备承载隐私号业务。
(2)采购一体化综合I-SBC设备license语音2.2万并发用户、视频0.15万并发用户,用于承载隐私号业务。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预算:840.12万元(不含税)。
1.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业务上线等服务。
1.2.4交货及服务地点:
(1)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68号合肥联通大楼;
(2)安徽省合肥市广西路和紫云路交口滨湖联通大楼。
1.2.5保修期:自签署项目《终验合格报告》之日起24个月。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不得超过8401200.00元,各项报价的不含税单价不得超过对应的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IMS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或扩容类)的业绩证明材料,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8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生效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应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及采购内容、金额、合同双方名称、日期、甲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等。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及转包。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7)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处于公示有效期内的;
(8)“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在最近三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8禁入措施: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一级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6日17时30分至2026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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