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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通沟污泥处理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06 收藏项目
受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通沟污泥处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05万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通沟污泥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1.2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项目概况: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5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5〕11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5〕35号)任务安排,及市政府对《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内涝治理任务和2025年内涝应急治理资金分配情况的报告》(呼住建发〔2025〕215号)的批复,以及该项目委托实施协议约定,由我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全过程的招标、建设和验收工作。

服务内容:勘察、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工作日

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质量标准: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供应商须具备的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勘察资质:具有以下三种勘察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设计资质:具有以下四种设计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信用要求:

(1)供应商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2.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请登录)获取时间:2026年3月 6 日至2026年3月 13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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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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