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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七建乌石化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气中水及液中水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6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或数量:气中水及液中水分析仪(6 台)。
2.2 标段划分:无
2.2 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
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2.3 交货期:2026 年 8 月 30 日前。
2.4 最高投标限价:270 万元。
2.5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气中水分析仪请购文件、附件:液中水分析仪请购文件、附件:数
字化交付统一规定(2025-10-12)版、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本项目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具有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是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
资格的经营实体。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产品准入资格(不接受临时准入
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准入产品 9 位码为:A43130107。备注:“有效的”是指资
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 9 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云梦
泽平台(www.ymzec.com)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微量水分析仪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 1 台微量水分析
仪(液中水)、1 台微量水分析仪(气中水)的同类装置(工况条件:芳烃中微量水、循环氢中微
量水)运行良好应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可覆盖价
格)、双方盖章页】,业绩表应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测量原理、数
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要求:1.截止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中国石
油“三商”黑名单以及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商”预警清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
一家参加投标。
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
间至 2026-03-12 23:59:00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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