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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调相机系统本体及其附属设备成套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6 收藏项目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调相机系统本体及其附属设备成套装置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清洁能源保障项目1#330升压站1台50Mvar 分布式调相机

及2#330升压站的2台50Mvar 分布式调相机系统本体及其附属设备成套装置采购。(含后期扩建

条件)。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金塔县中核专用线及省道S214 北侧,金塔北山的南部边缘,总体工程区交通 条件便利,本站进站路,需利用供气站和镜场工程进站路,与已有道路引接。升压站施工用电已形 成,施工用电可由升压站施工单位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与升压站施工单位结算。施工用水及 通信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招标范围

2.4.1为中核汇能160万标段六-1#升压站提供1台、2#升压站提供2台调相机系统设备。工作 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内调相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设计、供货、安装、防雷接地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满  足正常运行所需全套设备的元器件选型、结构、性能、功能设计、软件设计开发、制造、工厂试验、 工厂检验、包装、发运、卸货、现场验收、现场辅机电缆等全部设备安装、电缆、光缆、质量监督、 技术监督、调试、涉网试验、并网手续、机电、电磁暂态建模、保护定值、配合接入、试运行、投  运、培训、移交生产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图纸和档案资料等全过程的供货和安装、  调试等。土建基础部分由招标人负责。本项目调相机系统为供货总承包方式工程,满足国网及规范  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并做好交接工作,直至接收单位签字验收。设备投运以后,在保  修期内投标人应无条件地免费修理,并提供年检、大修(投运一年)、保养工作,包括人工费用、工 具费用、运输费、材料费等,保修期三年过后投标人应提供报价清单中所涉及的所有备品备件。

2.4.2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设备齐全且满足投产的需求,供货范围应包括满足正常运行所需全套 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投标人应充足核实设备及材料清单,本采购为包干制,招标 人不再增量。分包项目采购人通过后方可实施。

2.4.3本项目包含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安装、内部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 组织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确保项目通 过电网公司验收,验收标准以电网公司要求为准。

2.4.4投标费包含调相机投产前分析计算和涉网试验费,涉网方案第三方委托评审费、委托第三 方编制调相机启动调试报告、委托第三方开展调相机仿真建模工作,具体项目内容以电网公司要求

为 准 。

2.4.5其他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全部系统的卸货、安装、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技术服务 (含电网公司涉网方案评审费、委托第三方进行加装调相机后对场站次超同步振荡、电能质量、暂

12.

态过电压和潮流计算及会议评审费,委托第三方编制调相机启动调试报告及启动会议组织、调相机 仿真建模及会议评审费、调度通信设备电网调度接入服务、手续办理等)。投标人应完成全站并网前

所有涉及到调相机的相关调试、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报告、现场指导、数据支持等。同时

 


投标人还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投 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交货地点:

(1)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配套建设1#330kV 升压站指定位置车下交

货,中标单位将设备卸货至指定位置;

(2)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配套建设2#330kV 升压站指定位置车下交

货,中标单位将设备卸货至指定位置。

投标人需自配(租用)装卸机具车辆,费用中包括卸车费用。

调相机的运输和安装对道路、技术和装备的要求高,投标人在发货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路堪、

现场指导、现场勘探和现场条件确认等工作,确保具备设备运输和正常卸货、吊装的条件。因投标

人路勘、现场勘探、现场指导、现场卸货和吊装条件确认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滞留、延缓吊装

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处理,因不可抗力(天气、疫情管控等)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滞留、延缓

吊装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处理。

2.6  交货期:

(1)合同签订后,1#330升压站,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且具备投运条件;

(2)合同签订后,2#330升压站,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且具备投运条件。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此处要求为准,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调相机主机的生产厂家,提供调相机主机的型式实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3台

不低于容量为50Mvar 调相机成套设备(包含调相机主机及控制系统)稳定投运一年及以上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及稳定投运一年及以上证

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提供在本次招标

期间内查询的结果截图,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须提供相关承

诺 。

(7)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

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

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

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

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03 月 0 6  日  一 2 0 2 6 年 0 3 月 1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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