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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瓮安县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二次
日期:2026-03-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县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二次)项目编号:P********TA项目序列号:ZFCG********预算金额(元):********.00元最高限价(元):********.00元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县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县中医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注册登记的正规保险机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拥有经营本项目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4.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2026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2026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见格式内容)。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见格式内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见格式内容)。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诺函见格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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