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膜系统(7500吨/天)工艺包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望江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许可〔2024〕30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膜系统(7500吨/天)工艺包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
2.2 招标项目编号: (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望江县;
2.6 建设规模: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膜系统(7500吨/天)工艺包采购及安装;
2.7 最高限价:8320263.34元;
2.8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9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招标范围:望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纺织印染产业中心污水处理一期-膜系统(7500吨/天)工艺包采购及安装,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 ;
2.11项目类别:货物;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设计任务承担方)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膜系统施工合同(不区分超滤和反渗透膜的采购及安装)业绩1个,处理水量≥3700m3/d。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发票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1.3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方:1家施工单位(指具体负责膜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6年 3 月 6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3 月 30 日 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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