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陵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审批【2026】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江陵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江北社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修补完善相关的排水管网共约42.63km。1)污水收集管网修补完善,本项目江陵县江北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约23.6km,新建DN600污水进出水管约0.7km,DN300~DN600污水管网清淤修复约7.26km,拆除还原路面约35000㎡。2)污水处理厂新建,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主要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IV类”标准。3)配套,本项目中需要拆除现状建设年代久远且功能缺失的排水砖沟,现状的雨水管道、弱电管等施工破坏的均需配套恢复,清理现状沟渠约2300m。新建雨水管网约7.57km,雨水管网清淤修复约3.5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0。其中:(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2)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施工配合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向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处理规模2000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2000m3/d及以上排水泵站、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道,此处业绩应至少包含其中一项(含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扫描件盖投标人公章,如这些资料未载明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满一年的则不需提供)。(2)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7日至2026年03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08时30分
本项目江陵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审批【2026】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江陵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江北社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修补完善相关的排水管网共约42.63km。1)污水收集管网修补完善,本项目江陵县江北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约23.6km,新建DN600污水进出水管约0.7km,DN300~DN600污水管网清淤修复约7.26km,拆除还原路面约35000㎡。2)污水处理厂新建,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主要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IV类”标准。3)配套,本项目中需要拆除现状建设年代久远且功能缺失的排水砖沟,现状的雨水管道、弱电管等施工破坏的均需配套恢复,清理现状沟渠约2300m。新建雨水管网约7.57km,雨水管网清淤修复约3.5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0。其中:(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2)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施工配合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向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处理规模2000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2000m3/d及以上排水泵站、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道,此处业绩应至少包含其中一项(含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扫描件盖投标人公章,如这些资料未载明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满一年的则不需提供)。(2)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7日至2026年03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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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江陵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改造设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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