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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华油华阳办公区及社保中心秩序及环境维护等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华油华阳办公区及社保中心秩序及环境维护等服务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已由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华油华阳办公区及社保中心秩序及环境维护等服务招标项目。

2.2 项目概况:成都天府新区正北中街136号华油华阳办公区。总建筑面积7792.36㎡,室外保洁面积2503.3㎡,室内保洁面积5289.06㎡,会议室9个,配电室7个、机房1个,门岗3个。

2.3 招标范围:

成都天府新区正北中街136号华油华阳办公区客户服务(会议服务)、环境维护(室外公共区域、设备房、档案库房保洁)、秩序维护(门岗、24小时值守、日常巡逻及秩序维护、档案库房资料搬运、地面停车库管理等)、工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机房、照明系统)。

2.4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服务期:预计9个月(预计2026.04.01-2026.12.31)。

2.6服务地点:(请登录)

2.7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56.3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9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总价招标,报价为不含税价,报价金额需涵盖服务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培训费、服装费、健康体检费、经营管理费用、服务人员房租费用、其它运营费用等。税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需按中标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10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转委托。

*3.3企业业绩要求:

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履约时间为准),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履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服务内容包含秩序维护或工程维护或环境维护或客服服务等4类服务内容中任意3类视为1个类似项目,且每个类似项目的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90万元(例如:若秩序维护、工程维护和环境维护签订为1份合同(该合同年度金额为90万元)可认定一个类似项目;若秩序维护、工程维护和环境维护分别签订合同,则1份秩序维护合同(秩序维护合同年度金额为30万元)、1份工程维护合同(工程维护合同年度金额为30万元)和1份环境维护(环境维护合同年度金额为30万元)认定为一个类似项目)。

证明材料: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对应结算发票或③经合同相对人(或部门)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②或①③均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须补充提供能够反映关键信息的证明材料。(例如:某合同服务内容同时包含秩序维护、工程维护、环境维护和清洁维护服务,但合同中未明确秩序维护、工程维护和环境维护各自服务年度金额,此情况则需要提供能够反映秩序维护、工程维护和环境维护服务年度金额额的证明材料。)

*3.4人员要求:服务团队总人数不低于35人,岗位配置要求详见《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

证明材料:提供“满足人员要求:服务团队总人数不低于35人,岗位配置要求满足《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的书面承诺。

*3.5承诺项:

*3.5.1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人员名单及简历供招标人审核。

*3.5.2 投标人须承诺签订合同后5日内所有服务人员需到位,并具备开始服务的条件。

*3.5.3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团队的用工组织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6.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3.6.1-3.6.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

*3.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若2025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出具,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且2025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出具,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6年1月1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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