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分公司α-烯烃聚合物代加工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廊坊开发区中油科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选商,1200方α-烯烃聚合物代加工服务采购。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α-烯烃聚合物代加工服务,数量预计1200方,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加工数量为准。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产品交付,接受招标人生产现场监管并提供必要办公等条件。招标人负责提供生产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投标人负责提供部分生产辅料(包括液体催化剂、液氮、聚合物包装袋、AOE-3)、生产设备及生产方案、必要的仓储条件、包装物及成品的运输服务等。主要工作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原材料的检验和验收,产品安全生产、灌装、检验、装车、仓储、运输等,配合招标人做好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售后服务以及生产记录等。
交货期:分批交货,按生产订单执行。
交货地点:廊坊市金源道10号中油科新厂区。
付款方式:分批次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结算。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资格的化工产品生产制造厂家,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应的加工服务能力。成立时间满两年,要求必须取得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表现,近四年经营活动中无影响采购交易的违法违规记录,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符合中石油使用要求,近四年无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完成2025年的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200方(或1056吨)α-烯烃聚合物或减阻剂等类似产品的代加工服务或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相应发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的时间签订的合同、开具的发票为无效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及评分表)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7日8:00:00至 2026年3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标(包)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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