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好氧污泥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料乙醇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好氧污泥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好氧污泥(工业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2.2服务内容:负责对污水装置产生的好氧污泥进行处置(好氧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含水率85%±5%,自提好氧污泥),产生量约6500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2.3服务标准:投标人按招人要求自提好氧污泥,依法合规处置招标人好氧污泥,处置过程及最终产物去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接受生态修复处置方式,不接受处置产品为营养土、土壤改良剂等用于还田类处置方式。处置单位要保证好氧污泥24小时清运,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建立好氧污泥处置台账,逐车记录好氧污泥最终去向,落实全链条监管。
2.4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2027年6月30日(13个月)。
2.5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26年6月1日-2027年6月30日(13个月)燃料乙醇公司污水装置好氧污泥处置项目的处置单位和处置单价。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不分标包,燃料乙醇公司污水装置2026年6月至2027年6月(13个月)预计产生好氧污泥6,500吨,污泥处置概算338.00万元,处置单价上限520元/吨(含税费和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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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暂估处置量(吨) |
拦标价(元/吨)含税 |
处置方式(不接受生态修复处置方式,不接受处置产品为营养土、土壤改良剂等用于还田类处置方式) |
含运费税费处置单价 (元/吨) |
税率 (%) |
含运费税费处置总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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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500 |
520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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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500 |
/ |
/ |
2.7 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单价报价(含税、含运费)。
2.8 项目地点:(请登录)
2.9合同估算额:338.00万元(按6500吨/(13个月)处置量×520.00元/吨估算,含税费和运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可以为单独独立法人单位进行投标,或者由独立法人单位组成了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
3.1.2非联合体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排污许可证正本扫描件,提供污泥处置项目环评报告(仅提供封皮和污泥处置相关篇章)和批复扫描件,处置能力大于6500吨/年。
3.1.3联合体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排污许可证正本扫描件,污泥预处理+污泥最终处置资质:预处理单位提供污泥预处理项目环评报告(仅提供封皮和污泥处置相关篇章)和批复扫描件,处置能力大于6500吨/年;最终处置单位提供处置项目环评报告(仅提供封皮和污泥处置相关篇章)和批复扫描件,处置能力大于6500吨/年,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4投标单位2023-2025年未因固废违规处置受到过各级政府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3.2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投标人应提供三年累计接收处置过同类污泥500吨以上的处置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4.6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应具有:
□高级工程师职称
□其他要求
并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6其他主要人员:无。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分别为独立法人企业,分别具有污泥预处置装置或项目(联合体任何一方没有污泥处置相关项目,视为无效联合体,投标无效),联合体项目环评必须包含污泥处置全过程。投标单位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确认结算数量,根据联合体协议其中一方负责开具结算发票,招标单位依据结算发票支付处置费用
3.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其他要求(技术要求):
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污泥处置的生产技术方案,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环境应急预案;
c、投标人承诺不将污泥转予他人处置,污泥及焚烧残渣不得采用回填矿坑或土地修复的方式处置。
d、招标人污水装置泥斗最大暂存量约6吨(泥斗装满时间约60-70分钟),现场没有其他好氧污泥贮存场所,要求好氧污泥不能落地,保证污水装置连续出泥(正常运行时每天白天出泥、夜间不出泥,系统调整等特殊工况有可能连续出泥)。根据现状确定运输方式,必须保证招标人污水装置正常排泥,污泥厂房出入口宽2.8米、高2.9米,运输车辆在泥斗正下方接收污泥(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收泥设施),投标人负责泥斗出口至运输车辆相关设施和费用(如有)。
e、投标人需直接管控运输环节,无论是其自有的运输车辆,还是从外部委托租赁的运输车辆,均不得再次转手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运营,且车辆法律登记主体与实际运营控制主体必须完全一致,不允许车辆以挂靠形式运营,且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证件齐全,满足运输要求,运输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持证上岗。书面承诺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过程中采用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配有北斗定位实时监控系统并支持轨迹回放和行车记录仪等附属设施符合国家住建和环保部门要求。
f、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相关事件,则立即终止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6 日 20 时00分至 2026 年 03 月 11 日 23 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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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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