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兰州育苑宾馆提质升级,丰富宾馆服务业态,创新宾馆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提升宾馆综合服务品质,引进战略合作者投资运营,加强与知名专业酒店运营管理公司合作,推进兰州育苑宾馆住宿、餐饮、会务、接待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根据《兰州市安宁区发改局项目审批办公室备【2026】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兰州育苑宾馆,项目实施机构委托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兰州育苑宾馆提升改造项目-第三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校园内),北临校园道路,西临科技综合实验楼,南临校园围墙,东临校园主干道。育苑宾馆总建筑面积为4360.80平方米,一层层高为4.5米,二至四层层高为3.6米,五层层高为4.8米。主体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室内水、电、暖等设施齐全,现状有客房48间(标准客房42间,套房6间)、3个中小型会议室、1个报告厅等。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中标单位承担对项目的改造、投资运营、日常维护、管理、经营期满的移交等,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项目运营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改造、运营、维护等事宜,提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产品或服务,享有项目收益权,同时需向招标人缴纳项目管理费。项目改建、运营及配套服务应遵守国家、省等管理规定,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经营期满,中标人将项目设施、设备和资料等有形和无形资产无偿移交招标人,具体移交细则详见合同协议。在完成接管前,中标人应当按要求履行职责,维持正常经营。
2.3 工期及运营服务期:本项目改造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并通过验收;项目运营服务期为 5 年,自改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开始运营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办理了 “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2024和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运营单位。
3.4 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商业信誉、业绩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6年03月06日18时00分至2026年03月11日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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