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度亭湖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排水管道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拟对2026年度亭湖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排水管道(其中直径300及以上的管网约70000m,直径300以下的管网约17333.3m),进行全面疏通清淤和检测(DN300及以上管道采用CCTV检测,DN300以下管道则采用小CCTV检测或QV检测,以及人工排查等方式),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查清现状雨、污水管道内部状况,同时对设施情况清淤、疏通等进行梳理汇总,对管网和设施平面图进行绘制)出具疏通清淤后管道检测等书面检测报告及电子资料,所调查的基础数据测绘成“一张图”并形成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保留对采购需求(不限于采购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任务,并提交检测报告(含视频、图片和图纸)。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如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未出,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人须保证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网络打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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