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北分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冀南区域新能源场站电力专线通信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安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国风电场)、晋州市昶阳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州光伏电站)、华能平山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柏坡储能电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3个新能源场站设备通过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专线接入华能河北分公司冀南集控中心。
2.3 标段划分: 华能河北分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冀南区域新能源场站电力专线通信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等。
2.5 交 货 期: 接甲方通知后,30天内供货完成。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电力通信光传输设备及其配套板卡、路由器、交换机、纵向加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
交货地点:1.石家庄市晋州升压站;2.石家庄市西柏坡升压站3.保定市安国博野升压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电力行业光传输设备(光端机)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光传输设备(光端机)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0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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