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半岛北K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半岛北K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半岛北K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
2.4 服 务 期: 自本项目初步设计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竣工验收后与本工程监理有关的工作如资料归档等仍应继续完成),监理现场服务期为16个月,同时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工期情况与招标人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5 招标范围:华能山东半岛北K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包括送出工程、JM共建工程、储能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档案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组织开展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项目管理等。(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1.2监理范围及内容)。
2.6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同意的批复。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 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3)水运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场工程监理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其他要求
3.2.2.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1项海上风电工程监理项目,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单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扫描件。
3.2.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业绩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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