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黄河干流(芮城段)黄土塬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 总承包)监理,已由芮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芮城县财政解决,招标人为芮城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完成黄河干流(芮城段)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为 13.5km,修复面积为 57.69 万 m²,同时对重要节点开展生态修复。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黄河干流(芮城段)黄土塬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1)建设内容:生态缓冲带岸坡修复工程和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其中,生态缓冲带岸坡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点削坡工程,护面墙工程6269.71m³,截排水工程3627m;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线状生态修复段和对重要节点开展生态修复;
(2)招标范围:黄河干流(芮城段)黄土塬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监理及后续相关服务;
(3)建设地点:芮城县;
(4)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河干流(芮城段)黄土塬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水利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3 月 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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