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集团计划参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事宜,拟聘请项目法律顾问,为采购人提供该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2.2采购范围
为投资方参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尽职调查、协助交易结构设计、协助设计、起草、修改、完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审核与修改、起草审核全套投资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参与商务谈判和会议、协助与管理人等沟通、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司法程序、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监管合规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2.5服务地点
主要为辽宁省锦州市、沈阳市。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合伙制或特殊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应列入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且近3年未被除名或暂停资格。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5年内(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主办(或牵头)的上市公司(或退市公司)重整(或重整投资)案例的专项法律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满20年,从事重整(或重整投资、或上市公司、或退市公司、或港口产业)业务满10年,且目前应在供应商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至少担任过2项上市公司(或退市公司、或港口产业)重整(或重整投资)案例的法律专项服务负责人(或主办律师);
(2)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少于3名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且目前均在供应商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其中:
①主办律师至少1名,执业满10年,且从事重整(或重整投资、或上市公司、或退市公司、或港口产业)业务执业满5年;
②主办律师参与过1项上市公司(或退市公司、或港口产业)重整(或重整投资)项目。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1)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过错股东无关联关系、无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
(2)未提供过影响本案独立性的服务;
(3)供应商承诺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期间,不为管理人及与采购人存在竞争关系的战略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
(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惩戒、无重大执业过错。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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