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6-03-12 23:59
中铁四局八分公司武汉地铁12号线工程项目轨枕、疏散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八分公司武汉地铁12号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轨枕、疏散平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联络线工程衔接12号线中一路站和21号线后湖大道站,建成后与21号线贯通运营。线路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片区,全长3.12km,全地下线;设站2座,分别为中一路站和金桥大道站。根据目前现场情况调查,全线共设置1处散铺基地为金桥大道站散铺基地,除中一路站材料利用中一路站土建临时口下料外,其他材料均有金桥大道站下料并施工,全线据采用散铺施工,预计于9月23日开始进场准备,10月初开始铺轨施工,铺轨结束时间预计在2026年5月底。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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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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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轨枕 |
GZ-01 |
根 |
1008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经验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0万根(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拌合站1套、钢筋加工设备1套、轨枕生产线1套;主要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静载试验机1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3年-2025年内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5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长轨枕(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地铁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投标人品牌需参考或相当于工程总包单位武汉市政集团有限公司12号线联络线项目部下发的有效期内的《考察厂家名录》内:湖北省绿创建筑有限公司、武汉思力博轨道装备有限公司、曲阜荣邦交通轨道科技有限公司。品牌要求不低于上述要求,若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须在开标前提供总包单位对本工程项目该品牌的认可文件或证明,更换品牌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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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型枕 |
根 |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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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疏散平台 |
SSPT-02 |
m |
4749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经验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万米(含)步行板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拌合站1套、钢筋加工设备1套、疏散平台步行板生产线1套;主要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静载试验机1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3年-2025年内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5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长轨枕(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地铁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投标人品牌需参考或相当于总包单位武汉市政集团有限公司12号线联络线项目部下发的有效期内的《考察厂家名录》内:湖北省绿创建筑有限公司、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市铁路器材有限有限公司。品牌要求不低于上述要求,若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须在开标前提供总包单位对本工程项目该品牌的认可文件或证明,更换品牌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
1 |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24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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