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外科楼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外科楼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灵数政投资[2026]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门诊楼、外科楼进行改造,本次改建总建筑面积19744.19平方米;其中,门诊楼建筑面积为12030.65平方米(含扩建面积129.25平方米),外科建筑面积为7154平方米,连廊面积为559.54平方米(含扩建面积118.28平方米)。门诊楼地下室1088平方米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改造后主要使用功能不变,病房床位数不变。将部分三人间改造为两人间、单人间,改造病房卫生间;对建筑进行节能提升改造和立面提升改造,室内外门窗更换;重新对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重新对建筑进行消防设计,重新设置室内给排水、暖通、电气、医疗气体、气动物流等系统;改造ICU区域,增设可转换病房区,扩大患者家属等候区;完成门诊手术室标准化改造;完善医疗数字化系统;改造电梯设备,优化就医流线,使其满足现代医院“洁污分离”等院感要求;同时改造配套室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医疗气体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5 23:59:59 至 2026-03-26 09:15:00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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