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基于煤岩气的开发工艺及成藏特点,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返排液具有高氯、高盐、成分复杂等水质特征,通过常规的物理、化学、生物处理工艺和热法分盐方式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存在工艺流程长、处理成本高、固废难消纳等问题。随着区块内勘探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采出水量快速上升,为保证返排液合规处置,拟开展以下项目。
2.2招标范围
对2026年预计投产的64口新井返排液进行处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返排液处理技术服务、增能测试、污泥处置等工作。相关技术服务内容涉及的设备及人员配置均由中标人提供。预计进行176.77万方的压裂返排液及采出水处理,按照7‰的污泥比例,预计进行1.2374万吨污泥处置。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建设方实际产能建设任务为准。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临汾地区。
2.5服务标准:处理后的返排液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并合规处置服务过程产生的污泥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综合评分选择前3名分别按照第一名50%(预计处理水量88.385万方、污泥0.6187万吨),第二名30%(预计处理水量53.031万方、污泥0.37122万吨),第三名20%(预计处理水量35.354万方、污泥0.24748万吨)分配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建设方实际产能建设任务为准。)。如有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则以业绩工作量排名靠前者优先。
2.7本项目预估金额为6698.453652万元(不含税)。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一项水处理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发票在国家发票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3.4车辆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皮卡车至少1台,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自有车辆提供发票、行驶证及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行驶证及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投标人未被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5.6投标人须做出以下承诺(格式自拟):
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质量 事故。
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安全 事故。
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环境 事件。
3.5.7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三商”黑名单。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人员要求
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12人,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操作员不少于8人、专职司机不少于1人。
投标人选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且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以上人员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及学历证书。
项目经理、安全员需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参与本项目的全体服务人员中至少1人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件须在相关查询平台可查询(https://cx.mem.gov.cn/),全员持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合同签订前所选派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取得HSE培训合格证。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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