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井下作业是油田勘探开发过程中保证油水井正常生产的技术手段,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因生产需要主要在库车市、沙雅县境内开展修井作业。地表主要以沙漠和戈壁、农田为主,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5000米,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50兆帕,在采油、注水的生产过程中,因地层出砂、套损、出盐,造成地层掩埋、泵砂卡、盐卡,或因管柱结蜡、泵凡尔腐蚀、封隔器失效等种种原因,使油水井不能正常生产。修井作业目的是通过作业施工,使油水井恢复正常生产,修井作业工艺复杂,目的层易漏易喷,井筒处理复杂,对修井机设备性能和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修井作业分为措施作业和维护作业,措施作业一般分为转注气、补孔改层、转气举、转抽、转电泵、换大泵、上返、加深、弃置封井、套损治理、井筒畅通等类型,维护作业一般为检管、检泵、检抽等类型,修井作业类型多样。
考虑生产实际情况,修井作业往往出现与计划不符情况,如在本合同期限内,计划实施的措施作业井因地质条件等原因取消,或增加计划外实施措施作业;油井电泵突然损坏,抽油杆断脱,油管失效等需要进行维护作业。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
2.2.1从事转注水、补孔改层、转气举、转抽、转电泵、换大泵、上返、加深、弃置封井、套损治理、井筒畅通等措施作业;
2.2.2从事检管、检泵、检抽等日常维护性修井技术服务;
2.2.3以上作业仅限使用XJ750、XJ850修井机、ZJ50钻机设备进行的修井技术服务。
本次招标拟实施20井次,估算含税金额2180万。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库车市、沙雅县东河采油气管理区所辖目的井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1.3投标人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井控和工程技术资质管理领导小组颁发的大修企业资质。如果没有取得大修企业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施工前取得。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1.4投标人投入的修井队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井控和工程技术资质管理领导小组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修井或钻井作业的队伍资质。如果没有取得塔里木油田实施大修或修井或钻井作业的队伍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施工前取得。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队伍资质扫描件或承诺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井次国内修井项目业绩,井深应达到5000米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井深);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承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4种社会保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4设备要求:无
3.5 QHSE要求:
3.5.1 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2 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6.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6.7投标人未在“三商”黑名单惩戒期限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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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版式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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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已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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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 |
资料提供形式: 3.6.1-3.6.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7提供承诺。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3.9.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9.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3月06日08:00:00至2026年03月11日23:59:59。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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