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钢中心医院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年标),项目招标人为新钢中心医院,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钢中心医院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用于深度烧伤、外伤性全层皮肤缺损、整形外科手术治疗,新钢中心医院拟对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年标)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2招标编号:WZ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交货期:下采购订单后两周内到货。
2.6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2.7招标范围:新钢中心医院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年标),本次招标招单价不招量,合同执行按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未在新钢中心医院使用过的产品,须执行试用流程,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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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年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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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 |
120mm*80mm |
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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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 |
50mm*50mm |
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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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 |
40mm*30mm |
片 |
4 |
详见技术规格书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至少2个不同三级医院的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或发票证明材料(合同需含买卖双方名称、签订日期、耗材名称、规格型号、签字盖章等关键页;发票需买卖双方名称、含开票日期、耗材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单个医院供货业绩材料的供货数量不低于5片(单份合同或多份合同累计均可,单份发票或多份发票累计均可)。
3.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信誉: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数据为准,并附上网站截图),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数据为准,并附上网站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未被宝武集团、新钢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6日8:30时(北京时间)至2026年3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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