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1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建设二标段建筑工程土石方及建构筑物拆除专业分包工程。主要包括含土石方开挖、土方回填、土石方外运;油污水池结构、附属钢构件及相连的管道、管件、阀门等拆除;地上及地下所涉及的设备基础、阀门井、检查井及相连的管道、管件、阀门等拆除;界区内道路、路缘石等拆除。
本工程采购范围为施工图纸、签证单、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为完成此工作内容而需进行的辅助工作及无偿配合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1.土石方开挖、土方回填(回填用的土方厂区内堆放)、土石方外运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管沟、基坑等土石方作业);2.所有建构筑物的结构、建筑、设备、管道、管件等拆除;3.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外运;4.拆除后的钢材、阀门等能回收利用的按甲方要求存放、由甲方回收;5.含油污水池必须原池内油水清理干净后,方可拆除,池内油水拆除期间不能污染周边土质,拆除过程中及拆除后的废水、废物等处置要符合未来能源煤制油分公司和当地政府的环保要求;6.拆除或开挖过程中不得影响未来能源煤制油分公司的正常生产(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正常使用的管道、线缆的支护、保护措施,废弃管道及管线的拆除);7.全方面负责所拆建筑物周边的车辆、树木等的防护,照明和场外的道路交通、环卫等工作,环卫、渣土解决、噪声等;8.与现场其他施工队伍配合,以及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扬尘治理协调处理与地方及周边居民的关系等;
1.1.2报价人报价需考虑场地转运、机械设备一次或多次进出场费用、人员入场教育培训查体费用、施工机械机具费用、9%的税金,水电自理,食、宿自理等因素;
1.2实施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120天,具体开工时间及施工周期调整以甲方通知为准。
1.4最高限价:1250000元(含税,税率9%);
1.5结算付款方式:
1.5.1结算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文本“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1.5.2投标报价说明:
1.5.2.1本次谈判报价为总价报价,总价为暂定金额。实际结算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专业分包报价单据实结算,报价人根据所获得的资料和市场调研结果,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由竞争,自主报价;
1.5.2.2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可能带来的经济风险,准确计算投标报价。报价人成交后,成交价不做调整;
1.5.2.3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固定单价将包死,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报价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5.2.4采购人声明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1.5.2.5材料供应:施工用的所有材料由报价人提供(材料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1.5.2.6材料价格:除采购人供应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报价人自行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1.5.2.7施工机械、机具均由报价人自行考虑(起重设备需配备有资质的指挥人员);
1.5.2.8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概况等只作为报价人的参考,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报价人应先到工地认真仔细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成交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5.2.9水电由采购人供应,发包人在施工现场提供380V电源,报价人自行建设供水、电临时设施和管路的接入并安装计量表,费用自理;
1.5.2.10报价人自行协调工农关系,费用自理;
1.5.2.11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以施工现场实际施工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并经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认可的工程量不得大于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合同清单项目备注中的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及建设单位结算工程量;
1.5.2.12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5.2.13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再次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向采购人提交再次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评审商务标的评审因素;
1.6质量/服务标准:现场具体施工要求和施工规范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应具备承揽土石方及拆除工程施工的能力;
2.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各项人员配备齐全须持证上岗,有从事相关行业类似经验;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 3 月 5 日起至2026年 3 月 1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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