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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综合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5 收藏项目
抚州市东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综合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抚州市东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综合保险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乡区农业农村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建管综合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由农业农村部门当年立项实施的统筹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的所有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提供农田建设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后等待期满之日起10 年期限的建管综合保险服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保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保险责任期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潜在缺陷发生下列情形,造成建设工程的损坏,赔偿修理、加固或重置的费用:(一)工程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出现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坍塌;(二)工程结构产生超出设计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三)有防渗漏要求的工程出现渗漏。
2.6 服务期限: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等待期满之日起10年。
2.7 财产保障: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供应商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否则无效响应。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 03 月 05 日至2026年 03 月 25 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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