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东西向快速通道(金山大道提升改造及绿化配套)工程(第3标段)(施工)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3)258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东西向快速通道(金山大道提升改造及绿化配套工程)西起橘园洲大桥,东至金山大桥,全长3160米,设计宽度46至70米,包括一座主线桥、十条上下匝道及金山大桥互通一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第3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范围内(含高架桥下及沿线行道树)绿化工程;2、道路两侧绿化带景观综合提升,包含:包括慢行系统优化、林下空间更新、绿化层次提升与林地清理提质;同步增设公厕、交通岗亭、休闲廊架与座椅;打造重要口袋公园节点,配建智慧停车场,并完善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3、西互通立交范围内桥下空间景观提升,包含:恢复闽江公园原有绿地,并增设体育设施、恢复园路及水电基础设施间。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979.1378万元;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属于单项合同额大于1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979.1378万元;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属于招标控制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79137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道路绿化工程 ,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②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本招标项目根据闽建综[2025]3号文规定取消相关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5 18:00:00 至 2026-03-31 09:1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