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兴奔路-井冈山路)、机场路快速化改造收尾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行服〔2023〕1号、常发改行服〔2023〕2号、常发改行服〔2023〕3号、常发改行服〔2024〕14号、常发改行服〔2018〕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常交建许字〔2026〕0000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区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北区段:
(1)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钟楼界至黄河西路(K14+005.884~K21+515.689),全长约7.510公里。
(2)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工程(兴奔路-井冈山路)呈东西走向。起于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终点,往西跨越兴奔路、宝塔山路等道路,终于井冈山路交叉口,全长约715.689米。
(3)机场路快速化改造收尾工程(LK0+065~LK2+150.762),全长约2.086公里。
2.2招标范围
TLDD-LHSG5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北区段范围内苗木采购种植、小品景观等绿化施工及缺陷修复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养护。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2.4缺陷修复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养护: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TLDD-LHSG5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绿化施工项目或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城市快速路的绿化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注: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其它条件:
(1)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TLDD-LHSG5标段: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以下任一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A、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绿化施工项目。
B、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城市快速路的绿化施工项目。
注: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6年3月27日上午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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