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公务车司机服务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SNZB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派遣人员到招标人单位从事矿公务车司机工作。
招标人现有4辆别克商务、1辆丰田霸道、1辆尼桑皮卡,1辆大众帕萨特轿车。服务时间为早六点到晚六点,如有加班需要及时通知投标人,车辆全年运行,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共需提供服务人员7名,年龄在25-60岁之间,5年驾龄,驾驶证C1证及以上,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病,并提供3个月内的职业健康查体报告。保证招标人公务车辆正常运行。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4月20日止,如需变更,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友好协商后签订变更协议。
2.5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营业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协议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4.业绩及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5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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