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诸佛江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黔江区诸佛江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发[2025]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市级2026年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鹅池镇和石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黔江区诸佛江治理工程(一期)实施范围包括诸佛江干流段、石家芦杆坝段、石家集镇段、石家坟田堡段、鹅池镇社溪村人行桥。其中诸佛江干流新建护岸长度2555.79m,河道疏浚清杂长度3.29km,维修整治护岸长度60.06m,下河梯步17处,新建河势固定坎3处,新建雨情监测设施2处;石家芦杆坝段新建护岸长度1245.56m,维修整治护岸长度58.87m,新建下河梯步6处,新建人行桥1座,新建农耕桥1座,新建雨情监测设施2处;石家集镇段新建护岸长度282.57 m,新建下河梯步2处,新建雨情监测设施1处;石家坟田堡段新建护岸长度2562.42m,新建下河梯步15处,新建雨情监测设施1处;鹅池镇社溪村新建人行桥1座,新建雨情监测设施1处。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431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6-03-11 17:00:00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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