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投标]双溪湖(嘉兴)置业有限公司经开2025-27号地块地质勘察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双溪湖(嘉兴)置业有限公司经开2025-27号地块已由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以项目代码:25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双溪湖(嘉兴)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嘉兴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双溪路绿化带、南至万兴路、西至光明路、北至规划富兴路。
2.2投资估算(或概算):总投资:160211.93万元,建安工程费:73895.04万元 。
2.3建设规模:双溪湖(嘉兴)置业有限公司经开2025-27号地块,项目用地约【95.52】亩,规划用地总面积约【6.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6486平方米,其中地上约70050.2平方米,地下约56435.8平方米,主要为新建住宅。
2.4招标范围: 根据施工现场和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图按现行规范、规程及建筑物综合考虑布局,进行规划用地的地质详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并提供后期配合。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2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1)投标人具有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进入浙江省的外省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
□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6注:项目负责人:①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月盖章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即为,且参保单位与投标单位须一致。如投标截止日在每月的上旬的,上月或当月出具的均予认可。格式不作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上述3.1(2)、3.8-3.10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提供招标文件中 “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即可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不补偿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2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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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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