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号:SPB……
采购执行编号:ZC2……
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380,000.00元
最高限价:52,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沙坪坝区人民医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 52,380,000.00元 | 1 | 批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40.00%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00%
预留份额措施: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提示:非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联合体参与规则: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可无需组成联合体,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8%,投标人应出具联合体成员中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小微企业名称、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比。
3.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与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8%,投标人应出具联合体成员中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名称、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联合体协议的供应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5日 至 2026年3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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