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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SPB……
采购执行编号:ZC2……

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380,000.00元

最高限价:52,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沙坪坝区人民医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52,380,000.00元 1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最高限价总计:52,3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40.00%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00%

预留份额措施: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提示:非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联合体参与规则: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可无需组成联合体,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8%,投标人应出具联合体成员中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小微企业名称、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比。

3.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与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8%,投标人应出具联合体成员中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名称、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联合体协议的供应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5日 至 2026年3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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