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康马县拉堆瀑曲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康马县弘康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康马县弘康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计规模:治理河道1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设计。拟新增堤防15.5km,以及相关交叉建筑物。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设编制、招标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全阶段勘察、设计工作。
2.3、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康马县;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须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关注项目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3日,关注项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6日至 2026年03月1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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