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 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供水厂一期项目
采购人正在推进乌兹纳沃伊供水厂一期项目,一期项目拟在纳沃伊市现有供水厂空余土地上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的现代化供水厂,其中包含13万吨/日生活用水和12万吨/日工业用水。本项目拟由采购人控股开发,拟采用中国—迪拜—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路径,新设纳沃伊供水项目公司。
项目采用PPP框架下私人发起的瑞士挑战法。项目采用BOOT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期暂定25年,期满后按协议约定将项目资产移交给乌方指定机构。项目采取“容量水价+水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结构,并采用“照付不议”的支付原则,按照美元计价、乌兹别克斯坦苏姆(UZS)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
(二)采购内容与范围:
1.法律尽职调查
乌兹别克斯坦法律环境报告更新,在前期法律环境报告基础上更新乌兹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如有),增加乌兹别克斯坦关于水务项目、PPP项目、瑞士挑战法规则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安全生产等方面等内容。
2.项目主要协议的审核、修订及谈判
(1)起草或审核、谈判及修订特许权经营协议,准备条款清单(如需);
(2)起草或审核、谈判及修订政府支持协议(GSA),准备条款清单(如需);
(3)起草或审核、谈判及修订土地租赁协议,准备条款清单(如需);
(4)审核、谈判及修订EPC合同(如需);
(5)审核、谈判及修订运维协议(如需);
(6)起草、审核、修订及协助谈判其他与本项目获得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审批的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评估
(1)对投资行为及第2项所列主要协议的合法性出具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平台公司(迪拜)所在地法下的法律意见书;
(2)对本项目及第2项所列主要协议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控措施,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4.项目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包括起草、审核、协助谈判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如需)及1家项目公司设立等相关工作。
5.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内容。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具备相应法域法律职业资格证,应答人主要经办人员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
2.业绩要求:具备乌兹别克斯坦供水厂、新能源等相关领域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投资协议起草审核、法律风险评估等全流程服务经验。
3.应答团队要求:应答团队应包含中国大陆、迪拜、乌兹别克斯坦等当地律师团队。
4.熟悉乌兹别克斯坦当地投资、公司设立、税收、基础设施建设(供水领域优先)等相关法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3月4日 17:00---2026年3月7日 17:00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0日 17:00
(一)项目名称: 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供水厂一期项目
采购人正在推进乌兹纳沃伊供水厂一期项目,一期项目拟在纳沃伊市现有供水厂空余土地上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的现代化供水厂,其中包含13万吨/日生活用水和12万吨/日工业用水。本项目拟由采购人控股开发,拟采用中国—迪拜—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路径,新设纳沃伊供水项目公司。
项目采用PPP框架下私人发起的瑞士挑战法。项目采用BOOT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期暂定25年,期满后按协议约定将项目资产移交给乌方指定机构。项目采取“容量水价+水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结构,并采用“照付不议”的支付原则,按照美元计价、乌兹别克斯坦苏姆(UZS)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
(二)采购内容与范围:
1.法律尽职调查
乌兹别克斯坦法律环境报告更新,在前期法律环境报告基础上更新乌兹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如有),增加乌兹别克斯坦关于水务项目、PPP项目、瑞士挑战法规则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安全生产等方面等内容。
2.项目主要协议的审核、修订及谈判
(1)起草或审核、谈判及修订特许权经营协议,准备条款清单(如需);
(2)起草或审核、谈判及修订政府支持协议(GSA),准备条款清单(如需);
(3)起草或审核、谈判及修订土地租赁协议,准备条款清单(如需);
(4)审核、谈判及修订EPC合同(如需);
(5)审核、谈判及修订运维协议(如需);
(6)起草、审核、修订及协助谈判其他与本项目获得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审批的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评估
(1)对投资行为及第2项所列主要协议的合法性出具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平台公司(迪拜)所在地法下的法律意见书;
(2)对本项目及第2项所列主要协议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控措施,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4.项目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包括起草、审核、协助谈判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如需)及1家项目公司设立等相关工作。
5.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内容。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具备相应法域法律职业资格证,应答人主要经办人员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
2.业绩要求:具备乌兹别克斯坦供水厂、新能源等相关领域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投资协议起草审核、法律风险评估等全流程服务经验。
3.应答团队要求:应答团队应包含中国大陆、迪拜、乌兹别克斯坦等当地律师团队。
4.熟悉乌兹别克斯坦当地投资、公司设立、税收、基础设施建设(供水领域优先)等相关法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3月4日 17:00---2026年3月7日 17:00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0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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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乌兹纳沃伊供水厂一期项目法律服务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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