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湘乡市涟水水系东山湖及育泉河等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湘乡市涟水水系东山湖及育泉河等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乡发改审[202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湘乡市涟水水系东山湖及育泉河等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乡市涟水水系东山湖及育泉河等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湘乡市涟水流域泉塘镇育泉河下游,育塅乡育泉河上游及回水湾水库,东郊乡团结渠、樟树港渠、木桥湾渠和东山湖。;
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工程建设涉及涟水河流域3条沟渠、1条河流、1个湖体和1个饮用水源地水库。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1)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在团结渠、樟树港渠、木桥湾渠、育泉河下游(泉塘镇段)、育泉河上游(育塅乡段)新建空心六角砖、浆砌石护脚、自然护岸等生态护岸建设总面积为120663㎡。(2)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在团结渠、育泉河陆域缓冲区种植灌木等新建生态缓冲带28681㎡。(3)湿地建设工程,在木桥湾渠、樟树港渠、育泉河、东山湖新建生态湿地11724㎡;在东山湖入涟水河口新建多级表流人工湿地11509㎡。(4)东山湖水体修复工程,在东山湖水域种植沉水植物394176㎡。(5)回水湾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对育塅乡回水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地进行生态修复,总面积4709㎡(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环保工程:
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3797.55万元;
(设计指标)污染修复工程:
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3797.55万元;
2.4标段划分:1;
2.5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6-04-15,
计划合同竣工(完工/交工)日期:2027-02-09,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确保达到生态环境部的绩效考核及验收合格标准。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确保达到生态环境部的绩效考核及验收合格标准。。
2.7其他:/。
3.招标范围
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以及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预算、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配合绩效评价等工作。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施工图预算、结(决)算及后续服务等全面负责。(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施工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牵头单位具有[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2)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1人
①拟任安全员具有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等岗位的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投标时无需提供其他人员的具体资料。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配备的人员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染修复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898.78万元的业绩+50%(规模比例)+工程类别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设计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898.78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50%(规模比例)+工程类别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4.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其他:
4.6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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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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