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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望州路北三里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降桥村降桥坡二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望州路北三里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降桥村降桥坡二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工程检测已由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9-450102-04-01-641258(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兴博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22116.0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市望州路北三里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降桥村降桥坡二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工程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876001
    建设地点:兴宁区昆仑大道降桥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324.99㎡(约12.48亩),总建筑面积40231.09㎡,共三栋主体建筑(1#楼、2#楼、3#楼),最大跨度11.68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593.55㎡,地下建筑面积为6637.54㎡,1#楼10164.71㎡,层高27层,高度84.80米;2#楼9468.54㎡,层高25层,高度78米;3#楼9883.51㎡,层高28层,高度78.20米。配套公共设施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 用房、婴儿照顾服务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消防控制室、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公厕建筑等。建设内容:1号楼、2号楼、3号楼(含地下室)的建筑、公共部分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消防、节能、人防、电梯等工程;配套建筑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道路及广场、绿化工程围墙及大门、电气、供水、排水、景观及照明、智能化、燃气、热力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2116.0万元
    检测服务期:868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150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4876001001,标段(包)名称:南宁市望州路北三里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降桥村降桥坡二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工程检测
    招标范围: 本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其他包括:防雷检测、人防检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检测的内容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内容,确保项目能够验收通过。其中本次招标不含基坑监测,不含消防查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3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防雷检测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本项目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防雷检测的单位具有省级或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等级:甲级),如为其他省级(非广西)气象局认定的,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有备案登记并已向社会公示单位信息。(2)本项目人防工程检测允许中标人分包,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分包单位应通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或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进行广西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可在广西区域内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各类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防护设备检测业务。(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57 号)最新修订内容,原建设部令第 141 号文件中关于“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条款已取消。招标文件中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的内容都予以删除,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可不予提 供,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进行评审的都不予评审。 (4)由于系统固定格式无法直接删除“跨区域承揽和异地试验室”相关内容,现统一对该内容进行说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5〕5 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在注册地所在设区市以外新增检测场所的,应当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核定。已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通过入桂备案的检测机构,即可在广西区域内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全部按该说明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2026年03月0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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