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CG-总部喜力-厦门工厂-筒仓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H99
项目名称: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CG-总部喜力-厦门工厂-筒仓设备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 为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提供8台全容积700m3筒仓,包括筒仓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服务等
交货期/工期: 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不提供保温相关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单台容积≥300m³钢制粮食筒仓供货并安装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盖章页、工程内容页等扫描件
3、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三家或以下(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业绩提供单位;
2)在取得中标资格后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只向牵头人支付合同价款,牵头人在收到招标人付款后与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行结算;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的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内容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共同委托一方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并明确各方工作范围及签订合同。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专利要求: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行政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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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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