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采购招议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方案名称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采购招议标
二、招标内容
1、需求信息
标段所属企业设备名称生产能力数量税率
一明水药业座驾式三支点电动平衡重式叉车起重重量1.0吨1台 增值税专票,税率 13%
二生物工程站驾式电动托盘车2t2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议标文件
2、交货期限:
明水药业: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所有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时间包含在交货时间内。
生物工程:设备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所有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时间包含在交货时间内。
3、交货地点:
明水药业:绥化市明水县哈黑公路3号三精明水工业园院内。
生物工程: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珠海路99号甲方指定位置。
4、运输要求:
交货方负责将设备运送到招标方要求的指定地点。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1、付款条件、周期:
合同签订后,设备到达需求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需求单位付合同总额90%;其余合同总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付款方式:电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标段一:明水药业电动叉车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同类型、同设备销售业绩证明(如销售合同等,优先提供哈尔滨市或者黑龙江省内销售业绩证明,不少于3份),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4.4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征信。
4.5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4.6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标段二:生物工程电动叉车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单位近五年内与其他企业无不良合作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十年内与哈药集团无不良合作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
4.3提供近三年不少于10台同类型、同生产能力设备销售业绩证明(如销售合同等,优先提供哈尔滨市或者黑龙江省内销售业绩证明),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4.5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4.7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工作日9:00至16:00
一、方案名称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采购招议标
二、招标内容
1、需求信息
标段所属企业设备名称生产能力数量税率
一明水药业座驾式三支点电动平衡重式叉车起重重量1.0吨1台 增值税专票,税率 13%
二生物工程站驾式电动托盘车2t2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议标文件
2、交货期限:
明水药业: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所有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时间包含在交货时间内。
生物工程:设备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所有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时间包含在交货时间内。
3、交货地点:
明水药业:绥化市明水县哈黑公路3号三精明水工业园院内。
生物工程: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珠海路99号甲方指定位置。
4、运输要求:
交货方负责将设备运送到招标方要求的指定地点。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1、付款条件、周期:
合同签订后,设备到达需求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需求单位付合同总额90%;其余合同总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付款方式:电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标段一:明水药业电动叉车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同类型、同设备销售业绩证明(如销售合同等,优先提供哈尔滨市或者黑龙江省内销售业绩证明,不少于3份),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4.4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征信。
4.5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4.6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标段二:生物工程电动叉车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单位近五年内与其他企业无不良合作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十年内与哈药集团无不良合作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
4.3提供近三年不少于10台同类型、同生产能力设备销售业绩证明(如销售合同等,优先提供哈尔滨市或者黑龙江省内销售业绩证明),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4.5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4.7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工作日9: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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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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