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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新兴产业园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YJZX-G2026-0005 项目名称:战略新兴产业园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12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根据徐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效能,需采购战略新兴产业园综合治理服务,负责对园区企业、社会面小场所、人员聚集区、流动摊贩及其他单位的安全、消防、环保、应急救援等开展日常监督,同时对园区内倾倒固废、偷盗土方、公共区域设施等情况进行巡查处置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网站,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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