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公积金属地化管理要求,需将江苏省监狱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所管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分别向南京、镇江、常州、无锡、南通、宿迁、盐城和连云港等8个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移交,为确保移交工作程序合规规范、基础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收益划分清晰无误、移交双方权责界定明确,拟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项鉴证服务。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系统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主要业务为系统内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归集与缴纳的拨入拨出, 拟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期间经费管理提供审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省监狱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属地化移交审计鉴证服务及社保中心经费管理审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服务时间要求:本项目包含8 个接收中心的数据移交工作,需分别与各接收中心开展对接、协同等相关工作。鉴于不同接收中心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项目对接及协同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供应商应充分考量前述不确定因素对项目整体完成期限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在报价时将相关成本及风险一并纳入。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因项目完成期限的延长或缩短进行任何调整。
采购预算:1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5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个体工商户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2025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响应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须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总所)可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本项目(若为分支机构投标需提供授权书并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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